| 盐城市加大经济发展环境考评力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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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7-24 17:12 文章来源:中国盐城新闻网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加大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设力度,打造全省最优发展环境,市委、市政府近日出台了2006年度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考核评议意见。意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群众满意、基层和企业满意、外来投资者满意为标准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评议出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和较差单位、十佳服务处室和较差服务处室、十佳服务明星,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。
被列入评议的市级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共118个,市级机关服务单位职能处室127个。考核评议分平时考核、年底评议两个部分,平时考核占60%,年底评议占40%。被评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的,由市委、市政府予以表彰,并作为评选全市“三个文明综合奖”的先决条件。被评为十佳服务处室的,由市委、市政府予以表彰;获得十佳服务处室称号的处室负责人,符合条件的,列为后备干部。被评为十佳服务明星的,由市政府予以经济奖励,并享受市级劳模待遇。考核评议处于每类末位的市级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、处于后三位的市级机关职能处室,由市委、市政府通报批评,在新闻媒体上公布;单位、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向市委、市政府作深刻的原因剖析报告,并提交整改措施,职能处室向上级主管单位、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报市优化办备案,在新闻媒体上作整改承诺。考核确定为较差单位的,由市纪委、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,实行诫勉谈话,全体干部职工不得享受年终目标奖;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处室人员,一年内不得提拔;单位和责任处室均不能评为年度文明机关(单位、窗口)。确定为较差服务处室的,对其负责人予以调整。对被评为较差的部、省属驻盐单位及其处室,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责任考核的结果和处理建议。 |